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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委发〔2021〕4号 关于下达2021年综合创建包联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3-19 16:55
来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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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题材:

  

  发布机构:

  市城管办

  服务对象:

  

  生成日期:

  2021-3-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字:

  

  内容概览:

  


汉市城管委〔20214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综合创建包联工作任务

汉台区、南郑区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2021年,我市城市综合创建的重点任务是打赢“两场战役”(国卫复审“保卫战”、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攻坚战”),做好“一个准备”(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准备),夯实“两个基础”(全面巩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基础)。为了进一步做好综合创建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卫第二轮复审和各项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决定在中心城区继续实行市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包联汉台区街道办事处综合创建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包联单位

纳入2021年综合创建年度考核范围的市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具体名单见附表1)。

二、包联任务

(一)督促包联路段的单位、门店落实“门前包”责任,督促协助签订“门前包”责任书,配合街道办、社区做好“门前包”及办公区域、家属院落环卫保洁,落实城中村、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市容环卫管理责任

(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六小行业”、校园周边环境、旅游环境等专项整治,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工作

(三)指导和协助办事处、社区加强对包联路段的树木、路灯、废物箱、公厕、垃圾站点、道路等市政环卫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积极筹措资金,力所能及为包联路段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改善环卫设施(如更换果皮箱、购置垃圾清运车等)、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提供经费或物资支持

(五)督促办事处、社区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等综合创建宣传工作,按要求设置和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文明城市等综合创建宣传栏、宣传广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六)认真落实周五机关干部职工义务劳动制度,积极开展卫生大扫除和市容环境整治,为广大市民起到宣传带动作用。

(七)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各包联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各包联单位与街道办事处的协调、组织工作,指导督促各包联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包联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对各包联单位的包联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牵头部门、包联单位和汉台区、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包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克服厌战情绪,坚持不懈地支持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包联任务。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每月检查一次包联工作,并组织街道办事处和包联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三)严格奖惩,狠抓落实。将市直各部门、单位及中省驻汉单位包联工作纳入创建工作考核(特别是为包联路段所在社区改善环卫设施提供经费支持,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得分点,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牵头部门,负责季度考核包联单位的包联情况,由汉台区创建办汇总后将考核结果于每季度末报城管办。对包联工作不重视、工作无明显成效、影响综合创建工作全局的部门、单位,将在市级媒体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考核分值。汉台区、南郑区要参照本通知,全面建立健全辖区区直单位创建包联工作机制。                                                 

联系人:城管综合组  杨

话:09162536320、18628631810

附件:

1、市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包联街道办事处一览表

2、市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包联办事处各路段创建任务分解表

3、2021年综合创建包联单位工作考核评分表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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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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