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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创指发〔2018〕11号 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
2018-03-20 17:08
来源: 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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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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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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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发〔201619号)文件精神,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一年,创建工作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为顺利实现2019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依据《汉中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现将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度重点任务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你们对照任务,制定年度创森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攻坚年,第三方评估将从下半年开始,因此任务完成情况、进度、质量、过程及结果资料收集整体和宣传氛围的营造、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满意度等都将影响第三方评估结果。各县区、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汉中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安排好本县区、本部门(行业)的年度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时间进度、人员责任、奖罚措施五明确。涉及多部门的任务,市级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确实发挥牵头和负总责作用, 强化对县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指导。

二、营造积极的创森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创森既是身边植绿、增绿,更是心中有绿、心中播绿,增强群众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和参与行为,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通过建立宣传栏、广告牌、车载广告、摄影大赛、征文活动、倡议书、网络微信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强化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公众对创森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同感,将要我创建变为我要创的自觉行动,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和执纪问责。市考核办已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制考核范围, 市创建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督查组,对县区和部门年度创森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小结、全年考核的督查制度,督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群众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将以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印发并计入年度对部门和县区的工作综合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部门2018年度共性任务

附件2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部门2018年度主要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3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县、区主要建设任务一览表

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部门2018年度共性任务

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部门2018年度主要建设任务分解表

汉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县、区主要建设任务一览表

                                    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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