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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办发〔2023〕31号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3-12 14:34
来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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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题材:

  

  发布机构:

  市城管办

  服务对象:

  

  生成日期:

  2023-12-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字:

  

  内容概览:

  

汉市城管发〔202331

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

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汉台、南郑、城固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央和省直驻汉有关单位、市管有关国有企业:

据《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考核细则》(汉市城管办发〔202312和市考核办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定对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12—111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并结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内容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综合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二)城市管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三)临时性、阶段性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人员及分组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综合创建)

第一考核组:

长:

副组长:张朝辉

:杨   

联络员:  联系电话:18829661266

考核单位(7个):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考核组:

长:火生珍

副组长:陈喜彦   

员:余俊华   王鸿雁       

联络员:   联系电话:18891615023

考核单位(31个):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党校、汉中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汉中机场有限公司、汉中银保监分局、电信汉中分公司、联通汉中分公司

第三考核组:

长:张瑞华

副组长:

员:     熊梦飞   

联络员:熊梦飞  联系电话:19891637116

考核单位(30个):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汉中广播电视台、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中国邮政汉中分公司、移动汉中分公司

第四考核组:

长:

副组长:张志炜

员:李雅婧  李汉林赵梁柱

联络员:赵梁柱  联系电话:15771668935

考核单位(43个):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办、市档案馆、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经合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市地方志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红十字会汉中海关、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农发行汉中分行、工行汉中分行、农行汉中分行、中行汉中分行、建行汉中分行、省联社汉中审计中心、邮储银行汉中分行、长安银行汉中分行、铁塔汉中分公司、广电网络汉中分公司、中国人寿汉中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中国平安产险汉中中心支公司、永安保险汉中中心支公司市城投公司、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城市精细化管理

由市城管局自行组织人员开展城市管理重点任务(见汉市城管办发〔202312附件2)考核工作,2024112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市城管办综合组。

考核单位28个):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发改委、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局、体育局、人防办、智慧城市建设局。

满意度测评

由市城管办委托第三方采用电话测评和线上测评的方式,于12月下旬对中心城区县区、园区开展满意度测评,电话测评过程将全程录音,测评对象可与市城管办综合组联系获取录音资料。

测评对象(7个):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四、计分办法

按照《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考核细则(汉市城管办发〔202312号)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对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工作资料进行认真归纳,并于123017:00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及电子档报送至市城管办综合组(联系电话/传真:0916-2536332,邮箱:854846292@qq.com);

(二)考核结果将报送市考核办,作为对各县区(园区)、部门和相关单位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考核工作的赋分依据;

(三)请各考核组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核工作,并于2024112日前将考核结果(详细备注扣分原因)报送至市城管办综合组(联系人:蒋娜,联系电话:18729465018)。


附件1-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创建)考核评分表(县区、园区)

附件1-2: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创建)考核评分表(部门、单位)

附件2:城市管理考核评分表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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