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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城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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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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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办发〔2023〕13号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考核工作的
通 知
汉台、南郑、城固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直驻汉有关单位、市管有关国有企业:
根据市考核办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决定对2023年上半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12日
二、考核内容
(一)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二)创建包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各单位包联的街道办事处负责考核);
(三)2023年城市管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四)临时性、阶段性综合创建及城市管理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及分组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并结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打分。考核组分组如下:
第一考核组:
组 长:周庆福
副组长:火生珍 张志炜
成 员:张文娟 李越阳 石 帆
联络员:石 帆 联系电话:13289162113
考核单位(7个):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考核组:
组 长:宋 瑜
副组长:楚 新 夏 婧
成 员:黎 钊 杨小兵 王晓丹
联络员:王晓丹 联系电话:13891661515
考核单位(31个):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党校、汉中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汉中机场有限公司、汉中银保监分局、电信汉中分公司、联通汉中分公司
第三考核组:
组 长:戴 军
副组长:张朝辉 杨 潇
成 员:赵梁柱 周 强 王 丹
联络员:王 丹 联系电话:18049166375
考核单位(30个):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汉中广播电视台、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中国邮政汉中分公司、移动汉中分公司
第四考核组:
组 长:张瑞华
副组长:李雅婧 余俊华
成 员:陈 阳 李汉林 杨浩杰
联络员:杨浩杰 联系电话:18991619562
考核单位(43个):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办、市档案馆(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经合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市地方志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红十字会、汉中海关、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农发行汉中分行、工行汉中分行、农行汉中分行、中行汉中分行、建行汉中分行、省联社汉中审计中心、邮储银行汉中分行、长安银行汉中分行、铁塔汉中分公司、广电网络汉中分公司、中国人寿汉中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中国平安产险汉中中心支公司、永安保险汉中中心支公司、市城投公司、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考核组:
由市城管局自行组织人员开展城市管理重点任务(见附件2)考核工作。
考核单位(28个):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四、计分办法
按照《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考核细则》(汉市城管办发〔2023〕12号)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对2023年上半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工作资料进行认真归纳,并于6月30日17:00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及电子档报送至市城管办综合组(联系电话/传真:0916-2536332,邮箱:854846292@qq.com);
(二)考核结果将报送市考核办,作为对各部门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含城市管理及综合创建)考核工作的赋分依据;
(三)请各考核组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核工作,并于7月12日前将考核结果(详细备注扣分原因)报送至市城管办综合组(联系人:刘湘 ,联系电话:18791574116)。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