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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委发〔2022〕2号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心城区2022年综合创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3-02-03 11:43
来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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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所属主题:

   

  所属题材:

   

  发布机构:

  市城管办

  服务对象:

   

  生成日期:

  2022-8-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字:

   

  内容概览:

   

 


汉市城管委发〔2022〕2号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心城区2022年综合创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

通    知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汉办发〔2022〕7号)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2年园林城市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工作的要求,尽快弥补中心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园林城市复审的短板,市城管办商市财政局同意后,谋划了一批2022年城市综合创建重点项目。现将《中心城区2022年综合创建重点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履职尽责。实施重点项目是顺利推进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弥补民生短板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园区)、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强化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保障,筹措落实资金,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今年未纳入《中心城区2022年综合创建重点项目计划》的县区(园区)的文明创建重点工作,将市补资金纳入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创建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实行以奖代补。

二、细化任务,强力推动落实。相关县区、部门要围绕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倒排工作时限,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要求,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同时要严格把关,执行项目建设程序。

三、强化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市城管办将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季考核、年终考评制度,跟踪问效确保落实。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县区、部门年度创建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附件:汉中市中心城区2022年综合创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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