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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创指发〔2020〕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12-30 17:01
来源: 汉中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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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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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0-12-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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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览:

  

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兴汉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元旦、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打造最美城市、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城市综合创建工作安排,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组织和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和范围

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元宵节后,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中心城区市容市貌优美整洁、卫生安全。


二、整治内容和分工

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和预防新冠疫情工作要求,针对当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在做好日常各项管理的基础上开展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整治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加大力度,组织对乱摆卖、乱堆放、乱倾倒、乱拉挂、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要从严控制节日期间店外促销活动,保证良好街面秩序;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公共场所、广场、车站的夜间烧烤等摊点和主次干道及农贸市场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清理;城管部门要严格对经批准设立的临时早夜市进行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时段经营,做到市撤场清。

(二)清理乱贴乱挂广告,美化市容环境。清理拆除过期、破损、有碍市容观瞻的横幅、广告牌;各区、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组织清理街小巷的城市牛皮癣,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城市配套设施上的牛皮癣进行清刷。

(三)清理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和居民住宅区的脏乱差问题,各区人民政府和住建部门要组织各街道和所属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服务进行专项整治,发动居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搞环境卫生,重点对乱倒垃圾、乱倒废土、乱扔废旧家具进行清收,清理遮阳物上的废弃物,清洗楼梯、楼道,疏通下水道和化粪池,对缺损的绿地进行整理。同时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死角。元旦节前,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对包联路段进行一次彻底清扫,重点对卫生死角、野广告、残留的宣传、悬挂物进行清理。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环卫部门、各街道和各物业公司要按职责范围做好道路(含街小巷)保洁,及时清运和处理各种垃圾,做好城市市政、环卫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督促已征未建的用地和拆迁工地的单位,彻底清理空地内乱堆放的垃圾、杂物、窝棚并修筑围墙;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城管部门要加强管理,杜绝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过程中存在漏洒、飞扬的现象,加强查处餐饮业油烟、废气、废水违规排放和噪音扰民问题。

(五)美化市区节日环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市主干道临街单位设置的灯光系统进行全面维修,节日期间确保亮灯率并开放灯饰,美化城市夜景;中心城区绿化养护、建设单位要加强绿篱绿地的日常管养,对沿路的树木进行修剪,在重点部位、场所适当摆放鲜花;各区政府要组织做好社区环境美化工作;机场、车站等窗口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搞好绿化和灯饰,美化节日环境。环卫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标识清晰、卫生洁净、24小时开放。

(六)整顿交通秩序。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路面的监控力量,重点对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拒载、电动车、行人不按交通规则通行、逆行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进行整顿,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确保主要道路有序、通畅。

(七)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开展以灭鼠为主要内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级爱卫部门要予以具体指导。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区(园区)、相关单位要把做好双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推进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过问,带班领导要一线督查、及时调度,干部职工要强化履职、敢于担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工作滞后、报送资料不及时影响到城市形象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夯实责任,密切协作。区(园区)、街办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直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包联路段的各项工作,坚持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到包联路段打扫卫生,积极主动与县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包联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不定期抽查检查,督促各包联单位履职尽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整治的情况及成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跟踪报道,以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市创建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园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和曝光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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