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兴汉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元旦、春节即将陆续到来,为了让市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展示陕西最美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就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清洁、有序、文明、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市容面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1、设施安全。各类道路、桥涵设施等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无安全事故发生。
2、环境整洁。市区路面、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厕所、公园、车站、河道等保洁到位;市政设施完好,路面、人行道平整,无积水和污水;各类环卫作业车辆整洁完好,生活垃圾无满溢、堆积,密闭运输、及时处理。
3、市容有序。无店外违章促销,无乱设摊点和占道经营;停车管理有序;各类景观灯完好无损,无断字缺亮;沿街绿化无黄土裸露和死株、缺株现象。
二、 整治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道路保洁。在做好日常道路保洁的同时,对火车站、高客站、广场、公园等重点地段适时增加道路清扫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大洒水频次(2℃以下不洒水),及时清除市区烟蒂、果壳、纸屑等垃圾,确保干净整洁。
(二)加大公共卫生间保洁。节前对辖区内化粪池进行一次清理,节日期间接到化粪池满溢投诉,责任单位要24小时内解决。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标识清晰、卫生洁净、24小时开放,并引导市区其他社会公厕免费开放。
(三)加大垃圾收集清运监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满溢、堆积,加强中转站管理、维护和清洁,同时要严格密闭运输,杜绝抛、撒、漏、挂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渣土运输监管。严格渣土运输审批和监管,从严控制节日期间渣土挖掘运输;从重处罚运输途中抛撒滴漏、随意倾倒和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时更换破损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行、外观整洁,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要落实备用垃圾桶。
(六)加强城市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沿街垃圾桶、报刊亭、电话亭、座椅、花盆、绿化隔离栅、公交候车亭及站牌、交通隔离设施等城市家具的维护,及时清理“牛皮癣”,督促产权单位及时维修破损设施,保证设施整洁完好。
(七)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及时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整改破损或褪色的布幔、喷绘广告以及破损灯箱广告,及时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横幅、汽球等违法行为。要巩固户外广告整治成果,严控节日期间反弹,城管执法部门要落实人员加大巡查,一旦出现违法设置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制止或拆除,做到“屋顶广告严禁,道路广告严控,立面广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
(八)加强摊点管理。控制节日期间店外促销活动,保证良好街面秩序。强化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及周边区域的执法管控,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违法行为。
(九)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控市区无证早点摊、流动水果摊、烧烤摊、夜间无证大排档(小吃摊点)及机动车违法停放贩卖物品等行为,依法进行劝导教育和查处。
(十)加强车辆违停管理。加强巡查力量和频次,及时劝导、制止和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节日期间广场、商业街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确保主要道路有序、通畅。
(十一)严防新建违法建筑。加强节日期间街区防违建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突击抢建违法建筑等行为。
(十二)加大城区烟花爆竹销售查处。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强化执法力量,加大流动摊贩销售烟花爆竹和占道销售烟花行为的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作为落实民生保障、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推进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过问,带班领导要一线督查、及时调度,干部职工要强化履职、敢于担当,把节日管理服务保障与春运保障等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责任,密切协作。各级各部门要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直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县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落实领导值班制度,责任县区、单位的值班电话和主要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加强信息报送,节日期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遇有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后续处理情况的跟踪和反馈。
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