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杨守奎在《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3-02-03 15:34
来源: 汉中市城管办
打印

9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守奎在《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进行了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于今年21日起施行,是汉中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条例》的贯彻实施,是具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必将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迈入制度化、法治化新境界。当前,我市正锚定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目标,提升城市功能品位,着力打造宜居之地、魅力之城、时尚之都。《条例》的贯彻实施,就是要生态美、环境美与文明美、生活美并重,锻造城市之魂、彰显文明之美,让文明成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最美风景线。《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提升文明程度,激发文明力量,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势见效、结出硕果。推动《条例》落地实施,就是彰显法治力量、厚植文明沃土,为加快建设汉中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要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聚焦“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抓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必然要求。要广泛动员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社会文明程度、增强群众幸福指数,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文环境、美化城市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做优做强“四个在汉中”城市品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奋力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三要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实和跟踪问效。针对《条例》实施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市人大将结合相关意见建议综合梳理、归纳整理,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靶向施策,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充分运用好调研成果,力求出实招、见实效,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主办单位: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莲湖路市委党校院内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60号   

联系电话:0916-2536332

备案号:陕ICP备1400320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