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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4家单位获省级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2020-06-0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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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陕西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陕建发〔2019〕1087号)相关要求,对照《陕西省节水型企业考核标准》、《陕西省节水型单位考核标准》、《陕西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近日,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表彰了一批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我市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汉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紫薇公馆等1家企业、9家单位14家居民小区经考核符合标准被授予2019年度省级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继续抓好我市节能降耗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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