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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创建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2017-01-2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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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创建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119日至20日,以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陈新建为组长的省考核组来我市检查验收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经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省考核验收组认为我市各项创建指标达到要求,同意通过考核验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九红出席意见通报会。

2014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工程建设为抓手,累计投资59.58亿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蓝天、绿水、生态保护与恢复等9大工程73个重点项目,全力打好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煤改气”“油改气和治污降霾、减排工程、面源污染治理四大战役,营造了人居和谐、环境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20日召开的通报会上,李九红代表市委、市政府在致辞中简要介绍我市创模工作情况,他表示,我市将继续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考核验收组的反馈意见,健全监督、管理、激励等制度,大力宣传创模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省考核验收组通报了考核验收情况,肯定了我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颁发了考核验收鉴定书,并祝贺我市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省考核验收组指出,创建省级模范城市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持续做好大气污染工作,加大治污、降霾力度,规范现有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不断巩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并希望我市尽快开展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天来,省考核组先后到中材汉江水泥、汉江药业、东郊水源地等,重点围绕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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