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号: |
|
文号: |
|
所属主题: |
|
所属题材: |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办 |
服务对象: |
|
生成日期: |
2024-3-29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关键字: |
|
内容概览: |
|
汉市城管办发〔2024〕2号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修订《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奖励
办法》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汉中航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汉有关单位:
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自2023年8月上线以来,充分发挥了市民群众与城管管理部门之间桥梁作用,初步构建起城市管理共治共管共享的新格局。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保持城市环境井然有序,现结合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上线以来的运行情况,对原《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奖励办法》进行修订。请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新《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奖励办法》的宣传实施,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处置回复市民上报问题,提高办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构建共治共管共享的城市管理模式,结合市民上报小程序“汉中e同管”上线以来的运行实际,新增积分兑换奖品功能,并重新修订《市民上报小程序奖励办法》,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一、活动方式
市民通过微信搜索“汉中e同管”市民上报小程序,完成用户注册、上报问题等系列操作后,可获得对应数额积分,积分可用于“积分商城”兑换相应奖品。
上报问题须按照填报要求上传所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经智慧城管平台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经核查反映问题准确、真实、有效的即可获得积分。
二、适用范围
中心城区智慧城管平台覆盖范围内。即中心城区18个镇办(北关街办、东大街办、东关街办、中山街办、汉中路街办、七里街办、鑫源街办、龙江街办、宗营镇、河东店镇、老君镇、铺镇、大河坎镇、中所营街办、汉山街办、梁山镇、圣水镇、柳林镇)及4个园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对新注册、邀请新用户及规范操作上报问题的市民用户予以相应的积分奖励,按照1积分等额1元的标准,所获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商城中含话费在内的各类奖品。
(二)上报问题获得积分
1、市容秩序类
(1)占道经营:在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从事占道经营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及行人通行。(4分/每条)
(2)共享单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压占盲道,影响行人通行。(2分/每条)
(3)沿街晾挂:在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电杆、绿篱等设施上吊挂杂物。(2分/每条)
(4)明曝垃圾:公共场所露天堆放、未倒入垃圾容器的成片成堆生活垃圾体。(4分/每条)
(5)绿篱垃圾:绿篱带中垃圾较多,未及时清扫。(4分/每条)
(6)污水污染:公共场所排水管网污水外溢,乱泼乱倒乱排污水,未及时清理。(5分/每条)
2、宣传广告类
(1)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擅自利用公共场所、户外场地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10分/每条)
(2)“城市天际线”标识管理:擅自在城市建筑物顶设置标识标牌。(5分/每条)
(3)广告牌匾:广告牌匾破损、缺字、错字影响市容市貌。(5分/每条)
(4)乱挂布幔或条幅(标语):在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范围内悬挂商业宣传标语、布幔或条幅(标语)。(3分/每条)
3、施工管理类
(1)临时性施工工地围挡、围栏问题:临时性施工工地未设置围挡或围栏。(5分/每条)
(2)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未冲洗、带泥上路行驶、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途中遗撒、滴漏造成城市道路污染。(10分/每条)
(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50分/每条)
(4)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及时清理造成环境污染。(5分/每条)
4、城市设施类
(1)路灯故障:路灯出现倒伏、破损、缺失、缺亮、线缆裸露等问题。(5分/每条)
(2)行道树:行道树缺株、死株,倾斜存在安全隐患。(5分/每条)
(3)井盖:标有排水、污水、给水、燃、热力等字样的地下管道的井盖 (含污水主干管检查井、井盖)缺失、移位、开裂存在安全隐患(10分/每条);井盖破损、井盖与井座不配套(5分/每条)。
5、城镇燃气类
(1)小区调压箱、调压柜旁堆放杂物,无警示标识;地面燃气管线走向标识破损或模糊不清;天然气管道黄色防腐漆脱落、起泡;天然气管道被电线、网线等缠绕。(3分/每条)
(2)天然气管线方向上压占重型车辆;天然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的;天然气管道接地处缺少防腐保护措施或有明显锈蚀;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5分/每条)
(3)在车辆能行驶接触到的天然气管道周边未安装防撞保护栏(10分/每条)。
(4)餐饮经营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减压阀为可调节式,使用橡胶软管,钢瓶出气口、软管上存在分支、分叉情况(20分/每条)。
(5)天然气管线方向上有临时建筑物、构(建)筑物(50分/每条)。
四、问题受理标准
(一)上报问题地点须在平台覆盖范围,问题描述及上传
照片必须一致,一事一报;
(二)要描述问题发生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道路路名、附近地标性建筑等,例如:XX路,XX路与XX路交叉口向东XX米北侧,XX建筑东侧等;
(三)至少上传两张照片,一张为反映问题的近景照片,一张为可以确认问题发生地具体位置的远景照片,拍摄的图片在十分钟内上传有效;
(四)同一问题(同一地点同种类型问题)多人投诉,已经受理过的,不再重复受理,认定首次上报者为奖励发放人。
五、不予奖励情形
(一)上报问题不在问题受理类型中或经核查不准确不真实;
(二)上报问题已有其他途径获知并处于处置过程中的,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列入信访类的问题;
(三)对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举报的;
(四)图片不清晰无法辨认或缺少远景、近景图片,无明显标志物判断位置的;
(五)其他经认定无效的情形。
六、奖励方式和发放程序
(一)积分统计。市民上报问题每成功受理1条,以该类型问题对应奖励积分数额为准进行奖励,市民上报所得积分以手机号码为唯一统计口径,合并统计有效积分。
(二)奖励发放。本次活动奖励以积分兑换奖品的形式发放,奖品包含话费和一般实物两种。用户可根据账号积分数额,在“积分商城”自行选择实物进行兑换,由汉中市智慧城管平台负责线上核对、确认用户所提交的实物兑换申请。选择当月不进行奖品兑换的用户,可保留其积分。
(三)奖励兑换。
1、话费兑换。话费奖励作为一种奖品上架积分商城。用户可根据账号积分,自行选择对应数额话费提交兑换申请,汉中市智慧城管平台负责核对、确认,申请通过后于该月月底话费充值至对应手机号。
2、实物兑换。
(1)兑换流程。用户可根据账户积分,自行选择对应实物提交兑换申请,申请经智慧城管平台审核通过7日后,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兑换有效期为30日,逾期未到店领取商品的视作放弃领取,该次兑换无效、积分不予返还。
(2)兑换地点及时间。兑换地点5G智慧生活馆(汉台区前进东路电信大楼对面)。兑换时间:每日9:00-17:00 节假日无休。联系人:申女士0916-2248666 13809162301。
汉中市智慧城管平台负责核对号码名单、确定所获得积分;负责线上确认市民所提交的商品兑付相关事项;负责每月底公示积分奖励名单及当月商品兑付情况,公示内容发布在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众号上,确保整个过程公正公开透明。根据市民上报积分统计,将定期开展“热心市民”评选活动,为“热心市民”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媒体公开宣传。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汉中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