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汉市城管办发〔2023〕22号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2024-03-11 16:31
来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打印

引号:

  

  文号:

  所属主题:

  

  所属题材:

  

  发布机构:

  市城管办

  服务对象:

  

  生成日期:

  2023-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字:

  

  内容概览:

  

汉市城管办发202322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氛围营造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城管委决定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氛围营造工作,营造整洁优美、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所有氛围营造工作2023927日前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因地制宜开展氛围营造工作。 按照突出重点区域、分区负责实施、动员社会力量的原则,集中整治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通过在主要大街、重要节点悬挂国旗等方式营造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市城管局负责点亮人民路、天汉大道中心广场张家村十字、前进东路天汉大道路段)、兴汉路(中心广场新桥段)沿线亮化设施;负责在天汉大道(石马立交天汉大桥桥头段)、人民路、汉中高铁站周边(铁路南侧)、民主街以及市人大、市政协机关院内悬挂国旗;负责在中心城区所有电子广告屏显示相关主题宣传内容;负责组织做好城区市容环境整治、绿植修剪和亮化设施维护

(二)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点亮兴汉路(铺镇转盘新桥段)滨江东路(桥北广场益州路)灯杆上中国结设施;负责在所属辖区各主要路段(重点在铺镇、东出入口、兴汉路、东一环路等道路沿线)、重要节点(中心广场、桥北广场东关里口袋公园等悬挂国旗动员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临街商铺、城区内各街办、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统一悬挂国旗;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整治、绿植修剪和亮化设施维护

(三)南郑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所属辖区各主要路段重点在天汉大道南郑段、江南东路、江南西路等道路沿线)、重要节点(西汉高速南郑转盘、桥南广场等)悬挂国旗动员辖区内各级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临街商铺、城区内各街办、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统一悬挂国旗;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整治、绿植修剪和亮化设施维护;负责维护点亮汉江南岸亮化设施。

(四)兴汉新区管委会负责在所属辖区各主要路段悬挂国旗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临街商铺、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统一悬挂国旗;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整治、绿植修剪和亮化设施维护

(五)市文旅局负责对古汉台周边、拜将坛南广场等城市重要节点悬挂国旗,开展绿化亮化设施维护及提升

(六)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在所属辖区各主要路段、重要节点(天汉楼广场、天汉文化公园、天汉大剧院广场等)悬挂国旗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临街商铺、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统一悬挂国旗做好滨江西路沿线绿化景观、亮化设施管理维护;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整治、绿植修剪和亮化设施维护提升

(七)市一江两岸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天汉湿地公园入口处悬挂国旗,已设置景观花坛进行管护,维护点亮汉江北岸亮化设施。

(八)市城投公司负责在汉中火车站南北广场、龙岗片区悬挂国旗开展绿化亮化设施维护及提升

(九)其他县区参照市级工作要求实施各自辖区内的氛围营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厉行勤俭节约。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在氛围营造工作中严禁出现过度装饰亮 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氛围营造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施工规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建立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责任单位和市内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氛围营造工作,共同营造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充分展示汉中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风貌

附件:国旗统一样式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 912   

主办单位: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莲湖路市委党校院内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60号   

联系电话:0916-2536332

备案号:陕ICP备1400320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