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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办发〔2023〕29号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停车场数据联网工作的通知
2024-03-12 14:18
来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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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题材:

  

  发布机构:

  市城管办

  服务对象:

  

  生成日期:

  2023-11-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字:

  

  内容概览:

  

汉市城管办发202329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停车场数据联网工作的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级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直驻汉有关单位、市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汉中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函〔20224号),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办先后印发了《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汉中市停车场数据普查工作的通知》(汉市城管办发〔202318号)《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汉中市停车场数据联网工作的通知》(汉市城管办发〔202326号)等文件,各县区(园区)、相关部门单位行动迅速,积极开展停车场数据普查等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上报停车场数据20余万个。市城管局完成一网统管智慧停车市级管理平台建设和全市停车场联网数据对接测试工作。但是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还存在部分区县和园区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严上报的停车场数据不全,普查不彻底,个别停车场在市级平台信息对接过程中支持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智慧停车建设进度,保证《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停车场数据联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停车场数据联网工作是提升我市停车管理智慧化水平、缓解停车难问题和办理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重要工作,也是健全停车管理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停车场数据联网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1018日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统筹建立和管理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推动停车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全市停车泊位一网统管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将停车信息接入本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向社会提供实时车位信息服务。因此,各县区(园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管理主体,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要各司其职,各停车场要积极配合做好本辖区和本行业、本单位停车场数据联网接入工作。

三、按期完成联网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必须按照《汉中市城市停车系统接入规范要求》的API接口,统一接入市级一网统管智慧停车平台(汉中市城市停车接入规范附后),20246月底前完成临时停车场及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数据接入,202510月前完成专用停车场数据接入。

四、加强督办考核。市城管办对全市停车场数据联网接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持续跟踪问效,并纳入对各区(县)、责任单位综合创建和城市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能、敷衍了事的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潘  15332513555   方玥婷  13474333411

附件:汉中市城市停车系统接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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