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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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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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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办发〔2024〕1号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2024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持续巩固国卫复审攻坚成果,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让广大市民在平安、喜庆、祥和的气氛中度过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城市综合创建工作安排,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在做好日常各项管理的基础上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春节期间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二、整治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2月底。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市容环境秩序管理。1.全面开展乱象清理,集中执法力量对占道经营、流动窜卖、沿街叫卖、市场外溢、乱扔垃圾等城市管理乱象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规范一处。对道路两侧人行道堆放杂物、行道树悬挂杂物、晾晒衣物、摆放落地牌匾、灯箱、道旗广告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人行道整洁、有序。2、加强早、夜市摊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周边早、夜市摊点环境卫生开展整治,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对污染地面进行冲洗,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3.提升交通秩序管理,强化共享单车管理,对非机动车进行引导,确保停放整齐规范。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坚决打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市交通秩序安全畅通。4.加强城市立面清理整饰,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建筑立面、围墙、地面上乱涂乱画、野广告等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城市立面整洁有序。5.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及时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横幅、汽球等违法行为,对未经审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将审批的公益广告内容擅自改变为商业广告的进行拆除或整改,释放城市天际线。
(二)全面提升绿化亮化。1.加大对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的绿篱、草坪、行道树等园林绿化设施的巡查管护力度,确保绿化带、草坪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花坛、花架、花箱等绿化设施完好无损、美观整洁;持续开展绿地维护、树枝修剪工作,及时清理死树病枝,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市政亮化设施进行维护保障,确保亮灯率;加强对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设备排查维护,消除潜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城市亮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深化建筑垃圾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砂石料场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源头监管力度。实行全天候轮流执勤,严厉打击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野蛮驾驶等行为。
(四)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加大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机械化清洗作业频次,保洁人员做好巡查清扫,提高环境卫生保洁质量;适时延长环卫保洁作业时间,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满溢、堆积,加强中转站管理、维护和清洁,同时要严格密闭运输,杜绝抛、撒、漏、挂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市政环卫设施管理。加强公厕及垃圾收集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提高保洁清扫频次,对垃圾即时清理,及时消杀除臭,做到内外洁净,及时更换破损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行、外观整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县区(园区)、相关单位要把做好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各单位实际,集中力量、科学安排,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二)细化措施,全力整治。各县区(园区)、街办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部门单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紧密围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强化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确保管理无空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
(三)强化督查,推进落实。市城管办将对此次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不出差错,将春节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