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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创指办发〔2020〕20号 关于印发《汉中市中心城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技术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7-24 10:40
来源: 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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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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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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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中市中心城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技术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市直部门,汉台、南郑区政府,兴汉新区管委会:

  现将《汉中市中心城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技术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认真整改,并确定1名联络人,将整改情况每月上报市创建办节水组。

    联系人:胥 涛、吴 丹,联系电话:2536326。

  

  

                                         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汉中市中心城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技术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标对表,以问题为导向,抓紧抓好问题整改,务必在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如期实现汉中市2020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目标。

  二、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责任单位

  (一)法规制度健全方面:

  1、反馈问题:缺少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节水奖惩管理办法,供水、排水管理办法、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办法。缺少节水奖惩台帐。

  2、整改要求:加快对已报审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进行专业化修订后重新送审;加快《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节水奖惩办法》、《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审查进度。汉台区、南郑区政府尽快制定出台辖区内《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办法》。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城市管理局:(1)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对《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及时送审;完成《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办法》(草拟稿)的意见征询,进行完善后及时送审。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2)按照出台的《节水奖惩办法》完善节水奖惩台账。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市司法局:加快对《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节水奖惩办法》、《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范性审查,及时报请市政府审议下发。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出台《汉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按程序下发执行。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负责制定出台本辖区《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办法》。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二)节水专项规划方面

  1、反馈问题:没有节水规划执行和落实情况。

  2、整改要求:节水专项规划近期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抓好贯彻执行,充实规划执行情况的说明和支撑材料。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城市管理局:根据《节水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节水措施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市自然资源局:提供规划中已实施的节水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执行情况说明和支撑材料。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市住建局:负责各项规划指标相关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三)海绵城市建设方面

  1、反馈问题:缺少“一书两证”,施工图审核、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控制度;缺少易涝点材料。

  2、整改要求: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控制度。补充近两年城市内涝改造项目招投标、施工、政府资金投入等印证资料。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2018年、2019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具有“一证两书”的项目资料,及竣工验收环节的管控制度文件。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2018、2019年城市内涝改造项目招投标、施工、政府资金投入等印证资料。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四)资金投入方面

  1、反馈问题:缺少2019年节水财政投入资料。

  2、整改要求:补充符合计算指标要求的节水资金投入相应资料。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2019年度财政节水投入资金及社会节水投入资金的相关资料。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前。

  (五)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方面

  1、反馈问题:下达计划指标不科学。用水大户监控管理办法为非规范性文件,无监控措施。

  2、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行业用水定额科学制定用水计划,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国家行业用水定额,科学制定城区内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市水利局:提供市区用水大户监控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强化监控措施;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区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计划下达。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六)自备水管理方面

  1、反馈问题:公共管网覆盖面太窄。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没有全部完成。

  2、整改要求:加快兴汉新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公共管网覆盖面;开展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区内自备井排查,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关停措施,对无特殊原因仍在使用的自备井,坚决予以关停。对关停自备井的单位,自来水公司要做好供水管网碰口对接工作,保障用水户不间断供水。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兴汉新区管委会:加快长林水源地项目建设步伐,提高供水管网覆盖面,协助市水利局有计划有步骤对辖区内自备井进行关停。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水利局:开展城区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区内自备井排查,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关停措施,对无特殊原因仍在使用的自备井,坚决予以关停,对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自备井说明保留原因。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国中水务自来水公司:对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关停的用水单位,要做好公共供水管网对接碰口保障,对用水性质为居民用水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收取入户费。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七)节水三同时方面

  1、反馈问题:无项目审批材料。

  2、整改要求:各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城管局、发改委、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城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的通知》(汉市城管发〔2019〕105号)要求,严把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审批关口,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收集充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印证材料。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发改委: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时,将节水型设施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列为审查内容。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住建局:在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时,将节水型设施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列为审查内容,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节水配套设施同时施工。提供两个以上建设项目节水配套设施审查材料。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1日前。

  市城管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城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的通知》规定的验收程序,负责组织对配套建设的节水设施进行验收。提供两个以上建设项目节水配套设施验收材料。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1日前。

  (八)价格管理方面

  1、反馈问题: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执行力不够。缺少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

  2、整改要求:自来水公司对居民小区按总表计量,再由小区物业按分表收取自来水费的收费方式是导致居民用水量与阶梯水价脱钩的主要原因。加大城区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改变现有计费方式,为阶梯水价切实发挥节水效能打好基础。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城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强化管控措施,指导监督城区两家供水企业对居民用水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国中水务自来水公司、南郑区自来水厂:加大一户一表改造投入,改变现有水费收取方式,不得按小区、单位总表进行计费。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发改委:制定鼓励再生水利用指导意见。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九)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方面

  1、反馈问题: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不达标。

  2、整改要求:加快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陕理工南校区雨水收集利用、市政府机关雨水收集利用、节水型居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装置等节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使非常规水利用率年增长率大于5%。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项目建成投用,建立中水利用台账,做好节水统计;负责14家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80个雨水收集利用装置安装到位。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机关雨水收集利用项目建成投用。建立雨水收集利用台账,做好节水统计。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汉台区政府:负责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雨水收集利用项目建成投用。督导校方建立雨水收集利用台账,做好节水统计。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南郑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建筑1处雨水收集利用项目建成投用。建立雨水收集利用台账,做好节水统计。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方面:

  1、反馈问题:供水管网漏损率不达标。

  2、整改要求:制定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加大改造投入;加快城区供水分区计量改造步伐;完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管理:管径、管材、位置、敷设年代、水压、阀栓、漏点检修记录资料、管网改造结果等进行归档管理,建设管网GIS系统。景观、绿化、道路等市政用水也要严格实施用水计量,环卫部门禁止在未装表的消防栓上随意取水。确保管网漏损率达到10%以下。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国中自来水公司、南郑区自来水厂:负责制定供水范围内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供水分区计量改造步伐;确保管网漏损率达到10%以下考核指标。完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管理。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城管局:加强行业管理,出台相关文件,督导城区两家供水企业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实施,对新建和改造的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做出消防栓加装计量装置,以及绿化、道路、景观、道路等市政用水禁止在未安装计量装置的消防栓取水的具体要求。为精确计算管网漏损率提供保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十一)节水型单位创建覆盖率方面

  1、反馈问题:节水型单位创建覆盖率不达标

  2、整改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创建计划,按照省级节水型单元创建考核标准,全面有序开展城区学校、医院、宾馆、企业节水型单元创建活动。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教育局:负责城区直属学校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2家以上。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卫健委:负责城区所属医院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2家以上。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商务局:负责城区宾馆酒店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2家以上。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市工信局:负责城区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5家以上。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常态落实。

  (十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方面

  1、反馈问题:工业用水量统计数据不完整。缺少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的统计资料。

  2、整改要求:将兴汉新区规模以上工业纳入统计范围,加强工业用水统计,完善相应支撑资料。补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相关数据。

  3、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

  市工信局:提供城区(含兴汉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将兴汉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指导完成工业企业水重复利用项目改造,重新核算城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任务落实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整改任务按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主动配合协助好责任部门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担当,敷衍塞则不作为现象。

  (三)强化创建力量。为加强节水城市创建力量,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各指派1名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创建办节水组工作,至国家节水型城市达标考核结束。

  (四)严格督查考核。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城市综合创建目标考核范围,市委督查办、市创建办要对照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对汉台、南郑区政府和市级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任务完成不力、整改不到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按照《汉中市城市综合创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主办单位: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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